井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
井消产判字〔2023〕第0001号
井冈山长天翠林大酒店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江西鑫缘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我大队于2023年4月11日对你单位(场所)使用的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型号:MT/3) 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判定的消防产品不合格情况通知如下:
你单位负一楼配电房内使用的标称为任丘市华油康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MT/3型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经现场检查发现使用的产品保险装置的塑封脱落,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7.1.1条之规定,该产品质量现场检查不合格。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7.2条之规定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井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