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07]7号)精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的井冈山市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4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请各乡镇、各单位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工作,为弘扬井冈山精神,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附件:井冈山市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井冈山市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代码 | 项目类别 |
1 | 井冈红谣 | Ⅱ | 传统音乐 |
2 | 井冈山草鞋 | Ⅷ | 传统技艺 |
3 | 井冈山布鞋 | Ⅷ | 传统技艺 |
4 | 井冈山神山糍粑 | Ⅷ | 传统技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