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井冈山市天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纤维毡项目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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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遵义路1号
邮编:343600
项目名称 | 井冈山市天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纤维毡项目 |
建设地点 | 井冈山市石市口(井冈山市中州电站内) |
建设单位 | 井冈山市天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清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位于井冈山市石市口(井冈山市中州电站内),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415'18、北纬2641'37。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000m2,厂区新建生产区、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年生产1500吨玻璃纤维毡。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营运期,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回用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为使用水溶性粘溶剂产生的有机废。生产废气采用集气罩加引风机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90%)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治理,有效减少运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溶剂桶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废溶剂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回给厂家处理;废活性炭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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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