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20755-1000-2015-0004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15-01-30 11:57:00 | |||
标 题: | 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方面内容。
一、概述
2014年,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井冈山市委、市政府以及井冈山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我市公安交管工作实际,主动向社会公开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交警大队成立了由大队主要领导任组长、大队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宣传科、车管科、事故处理中队、特勤中队、茨坪中队、新城区中队、龙市中队、古城中队主要负责人担任。为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明确大队办公室为办事机构,制定专门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学习,加强管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掌握,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明确学习目标、任务和要求;利用通知、网络等方式,加大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字体、排版、时效进行了严格检查,并酌情扣分,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大队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信息的报送、审批、反馈机制,规范了信息报送的流程,完善了查阅场所、公开平台等设施。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各部门、单位年终和机关效能的考评范围,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上级指示精神和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扩大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知情率、知晓率,真正达到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的要求。大队利用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了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交通管理政务动态。
一是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今年8月份,建立了“井冈山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推出交警工作动态、交通安全提示、新出政策解读等内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台对专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升了警务公开速率,提升警务工作知晓率。
二是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在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及辖区各中队安装了“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查询机”、摆设了便民服务宣传资料、设立了窗口单位“咨询服务岗”,把警务公开做到服务群众的窗口前沿,让群众随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是充分利用固定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在大队院落民明显位置、城区执勤岗、全市重点路段及路口设立了警务公开栏、群众意见箱,及时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内容,并利用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及时改进不足,加强了警务公开力度。
2014年,交警大队在井冈山市政府网站公开警务信息225条,较去年159条相比增加41.5%。在“井冈山交警”微博、微信平台上公开警务信息148条,较去年60条相比增加146.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大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大队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大队各部门、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虽然包括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等,但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和《条例》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