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吉安市、井冈山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概述
井冈山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行的。2013年,市安监局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27条信息。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在我局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在《条例》开始施行的当年,我局就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1名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依方案公开政府信息。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由相关股室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审定,并由局长签发后报电子文档至局办公室,然后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完善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了公开的形式。2013年,我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栏。此外,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井冈山教育信息网”建设。在工作执行上,我局能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在公开形式上,采取了市政府网站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栏、局务公开栏、座谈会等多种对外公开形式。在公开程序方面,严格把关,公开材料都要经分管领导审定,并由局长签发,方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咨询情况
我局对外设立了咨询投诉电话:12350,方便群众咨询有关教育问题。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井冈山市安监局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