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吉安市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确保直达资金既“下得去”又“用得好”,为落实好“六保”任务,特别是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保基层运转上,提供了及时有力的财力支持。
我市严格遵循吉安市财政局出台的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吉财监〔2022〕1号)文件精神,井冈山市监督科直达资金系统监控操作人员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直达资金支付进度、预警、惠企利民发放等情况,并将出现的预警以及不正常情况在工作群中进行反馈,现将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我市直达资金及时分解下达,不存在下达超时和截留挪用等情况。
2、根据《吉安市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上级部门对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部署,扎实做好本市直达资金监控和常态化监督,加强日常监控,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工作。
截止到3月月报取数时点,2022年我市直达资金已下达51项,共计金额37165.76万元。各项直达资金均做完了对账、导入、分配,分配率100%,直达资金支付了20883.83万元,支付率为56.2%。直达资金红色预警数四条、黄色预警数一条,均全部及时处理到位。